選擇隱忍 無法解決問題
2018/05/03 06:00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社會處長黃淑娟表示,該家暴案為高風險家庭,去年通報2次,當事人不願意聲請保護令,最近1年來未再有通報紀錄,卻鬧出人命,令人遺憾。
黃淑娟指出,2次家暴通報紀錄分別是去年3月3日和3月23日,第一次由警察系統通報,第二次經學校系統通報,社會處接到通報後,都派員協助被害人聲請保護令,但被害人拒絕,現有法規無法強制被害人聲請家暴保護令,社會處尊重個案,將其評估為提供短期諮詢協助服務的個案,最後以衛生福利部家庭暴力成人保護案件結案。
家暴受害者選擇隱忍,不願意聲請保護令,多數顧慮到夫妻關係若因此破裂,會導致裂痕加深。一名社工師指出,家暴案件的高風險家庭,被害人擔心激怒對方,讓事情更難收拾,常選擇隱忍,不聲請家暴保護令,還有些被害者希望繼續維持婚姻關係,在息事寧人下,選擇不撕破臉、不報案,更不會去聲請保護令。
社會處對於新增的家暴通報案件,不論當事人意願為何,只要是高風險、低意願的個案,都會要求社工持續介入協助,持續與個案保持聯繫,了解個案狀況。黃淑娟指出,若遭受家庭暴力情事對待,切勿隱忍,並應主動尋求協助,即時撥打110,或撥打113尋求協助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