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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指女教授與夫不倫 系主任妻 判賠20萬確定

系主任妻判賠20萬元精神慰撫金給女教授確定。(資料照)

系主任妻判賠20萬元精神慰撫金給女教授確定。(資料照)

2018/05/14 06:0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南部一所大學某系主任的妻子指控,該校一名女教授與丈夫發生不倫戀,還把網路上傳述的誹謗性文字,列印傳真到校長室等辦公室,讓女教授飽受異樣眼光,身心俱疲下提告,向系主任的妻子求償300萬元。

台南高分院法官查認,系主任妻子僅憑網路資訊與主觀臆測、無法確信是真實文章內容,就傳真到學校有關處室,已妨害女教授名譽,造成對方精神極大痛苦,應負誹謗侵權賠償責任,判賠20萬元精神慰撫金給女教授確定,不得上訴。

這名博士女教授控訴,被告是她同校某系的男系主任的妻子,對方2015年3月底到台南一家超商,把從某網站上列印下來的誹謗性文字傳真到校長室、秘書室、某系辦公室等處,致使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

女教授指,傳真的內容有「女教授怎麼樣,我來講兩句…你與系主任的不倫戀,持續中嗎?系主任怎麼樣,我來講兩句…我比女教授靚,…」,這些是涉私德而與公益無關的誹謗性文字,使她人格、名譽受損,面對對方那麼多中傷與那些網路上謾罵,長期下來身心受創、有椎心之痛,因此求償。

系主任的妻子稱,對女教授與丈夫的不倫戀網路傳聞,自己是從女教授的行為舉止來看有所懷疑,她有這麼做,目的是維護自己與丈夫的婚姻與名譽,但沒有散布、誹謗對方名譽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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