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50萬訂車 業務拿錢後人間蒸發
2018/05/19 06:00
〔記者王捷、吳俊鋒/台南報導〕吳姓男子到台南一家汽車公司,向李姓業務預訂新車,吳男先付了50萬訂金,但5月還沒拿到車,一問才知李男收了錢人間蒸發,吳男自己調閱判決書,發現4年前該公司就有類似狀況,有18名消費者的訂金遭侵占。
警方指出,已以詐欺案調查,消保官楊璿園說,若吳男是簽下定型化契約,那麼這與公司脫不了關係,業者則低調回應,已請律師協助被害者求償問題,至於是否有其他受害者?公司則表示該案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回應。
遲未拿到車 營業所回業務失聯
吳男向警方供稱,李男約他4月13日到汽車公司先付7成車款50萬元,才能趕在4月底交車,但到了5月初李男卻找藉口拖延不交車,他一氣之下向李男退訂,李男承諾5月15日會退款,但直到16日都沒有消息,他又打電話向汽車營業所求助,沒想到李男已與公司失聯。
有警員還跟吳男透露,受害者不只他一人,讓他決定PO網找人。
不過,營業所表示,李男私下向顧客收款,嚴重違反規定,公司已請律師,協助受害者求償,至於還有多少受害人,業者指出,目前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對外多說什麼。
若是定型化契約 車廠應負責
警方指出,吳男提供的證據是他簽下的定型化契約,呼籲有類似狀況的消費者出面指認,目前警方已經受理報案,將朝詐欺案方向偵辦。
消保官楊璿園說,建議消費者在購入高價財物時,須確認賣家或委託人身分,並約好在公司簽約,以確保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