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合格保母 可向社會局查詢
2018/05/21 06:00
〔記者俞肇福/基隆報導〕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婦女兒少福利科長黃靜宜表示,廖婦沒有保母證照,卻在家中收托嬰幼兒且涉嫌毆打,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6條,將裁罰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惡保母違兒少法 最高罰3萬
黃靜宜說,具備幼保科系畢業、受過180小時的保母課程、考取丙級保母執照等三種資格其中之一,方能申請登記居家托育人員,等獲得居家托育人員合格證書後,才能承攬照顧嬰幼兒。
黃靜宜指出,家中有嬰幼兒需要照顧者,建議先向各縣市社會局(處)查詢合格的保母資料,政府也會媒合仲介,切勿找無照保母托嬰;她說,今天會到被害人家中訪視嬰幼兒受虐情況,並傳喚保母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