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罵大陸妹、傻大姐 中配求償被駁回
2018/05/28 06:00
法官︰無貶損之意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嫁來台灣的中國籍黃女向新竹地院指控,遭林女辱罵「大陸妹、傻大姐、沒讀書、沒文化」,求償9萬元。法官認為「大陸妹、傻大姐」無貶損之意,「沒讀書、沒文化」對照黃女曾毆打、辱罵他人的行徑,屬可受公評之事,判決駁回。
黃女指控說,她本身是大學畢業,日前因故與林女在竹北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卻遭林女以「大陸妹沒讀書、沒文化、傻大姐」等語侮辱,懷有身孕的她心靈受創,情感自尊不堪打擊,當日全程無法言語,之後接受心理諮商。
黃女未提告刑事的公然侮辱罪,而是向新竹地院民事庭提告,要求林女賠償9萬元精神慰撫金;林女反駁說,當時全程口氣平和、態度柔軟,完全沒講這些話。
中配打人罵人在先
法官審理後認為,「大陸妹」一詞,有表示該女子係從中國來台定居、並非台灣地區出生之女子,而有著重其出生成長地屬中國之意;林女稱呼黃女為大陸妹,難謂足以貶損黃女名譽。
而「傻大姐」一詞,網路搜尋,有以傻大姐為名的民宿、戲劇,若確為貶抑之詞,為何會有人做為民宿或戲劇名稱?
至於「沒讀書、沒文化」,或有貶抑之意,但黃女與林女妹妹為社區健身房使用事宜發生糾紛,黃女拉扯林女妹妹頭髮及搥打、拖拉身體,造成林妹多處受傷,還辱罵:「妳就是那個不要臉的人!」等,黃女因此被新竹地院依傷害、公然侮辱罪判拘役70日,易科罰金7萬元。
法官認為,一般社會觀念認為縱使與他人意見不一,應循理性溝通方式解決,而非率性動手毆打及辱罵她人,林女認為黃女行徑是「沒讀書、沒文化」,應屬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