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上尉 8度偷拍中和艦女官洗澡
2018/05/29 06:00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原服役於高雄市左營海軍151艦隊的吳姓上尉,將藏在紙袋裡的手機置於中和艦女官浴室,連續8次偷拍女軍官洗澡,被橋頭地院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
志願役吳姓上尉案發後由憲兵指揮部高雄憲兵隊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告訴人對於本案刑度請求從重量刑,吳被軍方汰除退役。
判決指出,前年4月11日起,吳利用至艦上女官浴廁借用洗衣機的機會,啟動手機錄影功能,置於戳洞紙袋內,竊錄一名女性軍官沐浴及身體隱私部位多達8次,事後將竊錄影片儲存於手機記憶卡供自己觀覽。
直到前年8月10日晚間9時21分,軍官發現浴廁內的紙袋有異,經察看循線查獲,吳坦承犯行,但被害女軍官至今仍未與其達成和解,法官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一罪一罰,判處徒刑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