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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母男友硬上 女抄佛經療傷

台南高分院依強制性侵罪判沈男5年徒刑。(資料照)

台南高分院依強制性侵罪判沈男5年徒刑。(資料照)

2018/06/04 06:0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小芳(化名)遭母親的男友沈男性侵後,台南高分院依強制性侵罪判沈男5年徒刑。案發後小芳一度對親人訴苦「想自殺,阿伯禽獸不如」,經親人安撫開導,小芳回應「還好我能靠寫佛經讓自己覺得更堅強,有這麼多家人關心我,不要因這件事被那種壞人打擊」。

強制性侵 惡狼判5年

二審判決指出,2017年4月11日中午,小芳的母親請沈男開車載小芳外出面試,小芳到嘉義縣某地面試結束,沈男以遊玩為由,把車開到竹崎鄉文峰村山區,途中,沈男拿3000元給小芳買衣服及作為零用錢。

當天下午5點半許,沈男把車子停在文峰村1處山區巷道內,再到車子後座對小芳說,「哈很久了,阿伯對妳這麼好,乎阿伯爽一下」,小芳拒絕,沈男強行上下其手,不顧小芳反抗,持續壓制、性侵,致小芳下體受傷。完事後,沈男載小芳回家途中,小芳以手機LINE告知親人遭沈男性侵,當晚小芳即由胞姊陪同到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查辦色阿伯。

二審訊時,沈男坦承先拿3000元給小芳,小芳同意後才跟她做愛,小芳沒反對,要進一步時小芳表明不要,他就停止,未性侵對方。不過,法官根據小芳與其他親人證述,認定沈男對小芳確有性侵犯行,沈的辯解都是卸責之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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