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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大叔劈3女 扮律師行騙籌安家費

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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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6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多情窮男同時要照顧3個女人,但卻用詐財方式養女人,騙來的錢區分不同金額分配給3女及自己,但歹路不可行,最後仍逃不過司法制裁。

騙投資詐財30萬

台中地院審理這名年近6旬錢姓男子犯下的詐財案,認定他假冒律師,以專幫失婚婦女投資期貨賺生活費為藉口,詐騙董姓女子30萬元,並把錢分成4份,請董女把其中15萬匯進謝姓女友帳戶給謝女,另外董女直接交給他的15萬元,錢男自留7萬元,剩下8萬元委託謝女,由謝女協助匯7萬元給與錢男同居的邱姓女友,以及匯1萬元給錢男的江姓前妻;法官認定錢男構成詐欺罪,判刑8月。

判決指出,錢男於2013年元月間,在臉書上打著律師名號提供法律諮詢,結識常向他討教法律問題的董女,董女對他深信不疑,錢男說服董女,他常幫失婚失意婦人投資期貨賺生活費,只要投資30萬,每月有1萬2千元分紅,比銀行利息好很多。

同年4月,董女與錢男到新北市出遊,交付現金15萬給錢男,錢男又指定董女匯款15萬元到謝女帳戶,並把董女交付15萬元中的8萬元,請謝女匯給邱女和江女,除了自留7萬元,其餘均供三女花用。

匯給3女成鐵證

但一個月後,董女沒拿到分紅1萬2千元,還發覺錢男搞失聯,她投資的30萬元血本無歸,氣得提告。錢男出庭時主張「我沒說投資穩贏」,且只承認要董女匯款15萬,否認收到另筆15萬元現金,也否認說過自己是律師。

不過法官認定告訴人指訴明確,被告提不出投資明細,還發覺錢都被錢男轉給自己及三個女人當生活費了,依此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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