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霄鎮代會主席 公家司機當自家送麵員
2018/06/20 06:0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無黨籍苗栗縣通霄鎮代表會主席彭益發,被檢舉利用職務之權,聘僱認識10多年的楊姓男子為司機,卻涉嫌指示楊男於上班時間,幫彭自營的製麵廠送麵長達3年,2人行為等同盜領80多萬元公帑,昨天被苗栗縣調查站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約談到案,苗檢複訊後諭令彭5萬交保,司機請回。
主席彭益發涉貪 5萬交保
59歲的彭益發為2屆鎮民代表,本屆當選代表會主席,他找來楊男擔任代表會臨時人員,當他的司機。苗縣調站接獲線報指出,彭自家經營製麵廠,楊男名為主席司機,實際工作卻是幫彭的麵廠送麵給下游小吃店、麵攤。
苗縣調站調查,楊男從事兼職保險員,擔任主席司機後,每月領取約2萬元的臨時人員薪資,卻利用上班時間,替彭的製麵廠送麵,等同麵廠員工,而彭每月也會給楊男3到5000元不等的補貼;楊男送麵已有3年,以月薪約2萬元計算,加上每年1.5個月年終獎金,約盜領81萬元公帑。
苗縣調站經過近一年蒐證,發現楊男一早就開私車到製麵廠報到,接著就替客戶送麵,再到代表會簽到、簽出,沒有實際從事主席司機或主席交辦公務事項等「正業」,實際上的主席司機,是彭益發的兒子。
苗縣調站會同廉政署等單位,昨天持搜索票到通霄鎮代表會、彭益發經營的製麵廠等地搜索,並約談彭、楊、代表會人員及下游小吃店、麵攤等負責人近20人到案說明,依貪污治罪條例偵辦,彭、楊2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中,詐取公務財物罪,本刑為7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