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司法話題》多了彈性時間 理應相對有懲處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宣布,將修法拉長法官製作判決書時間。(記者吳政峰攝)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宣布,將修法拉長法官製作判決書時間。(記者吳政峰攝)

2018/06/20 06: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對於司法院修法延長寫判決書時間,也打算處罰遲交判決書的法官,昨消息傳出,法官間看法不一,但大多抱持肯定態度,其中,台中地院法官張升星研判可能會有法官反彈,但「正當性不夠」,畢竟本應寫好判決書才能宣判,豈能反其道而行,未來按部就班來,若遇到重大矚目案件,可望減少外界疑慮。

高院法官林孟皇則坦言,遲交判決書是常態,法官多把2星期視為「訓示規定」,無強制力,未來多了彈性時間,理應相對有懲處,修法正確;但他強調,合議庭成員多,受命法官可能如期寫完判決,但其他成員花過多時間修改以致延遲,該算在誰頭上?細節應注意。

司改會憂「例外變原則」怪象

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也肯定修法,但建議指定的宣判日不宜離言詞辯論過久,應明確規定最長不應超過幾個月,避免出現法官因為擔心會被懲處,反而把所有案件都當成特殊案,指定日期宣判,形成「例外變原則」的怪現象。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