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想離婚 竟找前同事演老婆
2018/06/23 06:00
〔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負責處理此案的前石岡分駐所長江明儒指出,2名涉案當事人都很年輕,假冒妻子的是連男以前的女同事,連男的妻子案發後趕到,情緒有點激動,一度和連男吵起來,並在看過戶政所的錄影畫面後說:「我認識那個女的。」
元配快氣瘋
至於熱心當替身、 害自己吃上官司的男方女同事,到案時堅決否認和連男交往,表示2人單純是同事關係。事發當時的石岡戶政事務所,今年5月已整併成東勢戶政所石岡辦事處。
夫妻鬧離婚,通常都是勸和不勸離,不過當怨偶走到最後一步,到戶政事務所辦離婚登記,也只能希望好聚好散,台中市神岡區戶政所表示,曾有夫妻在離婚協議書上,註明男方要給女方10萬元現金,雙方簽字後,男方當場拿出一疊千元鈔交給對方;此外,也有夫妻剛辦完離婚手續,女方簽了字,就拿出當初結婚的金飾退還男方。
也曾有夫妻帶著幼子來辦離婚,一名女性戶政人員顧慮到孩子年幼,好意勸和,詎料女方回稱:「不然妳嫁給他啊!」讓想扮和事佬的戶政員有些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