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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拍下37秒「女上男下」 2匹狼拗合意 逆轉重判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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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3 06:0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劉姓、葉姓2名酒店經紀人,被控聯手性侵16歲女高職生小美(化名),還刻意拍下37秒「女上男下」性愛片段,營造合意性交假象;一審採信兩人辯詞,均判無罪,但二審認為小美是因精神崩潰、加上酒醉而無法抵抗,改依共同強制性交罪,將葉判刑7年6月,拍攝影片的劉男則判8年6月,昨獲最高法院認同,駁回上訴將全案定讞。

二審合議庭根據小美證詞及綜合各項事證後,認定被告拿出來的37秒關鍵影片, 不足以讓他們脫罪。合議庭認為,小美當時跟劉男只是「臉友」,僅在臉書上與劉男有過對話,小美跟葉男更是初次碰面,過去完全不認識,不太可能答應3P,因此逆轉一審的判決,改判劉、葉有罪。

檢警調查,劉男2015年透過臉書認識小美,同年7月得知小美心情不好,假藉安慰之名約小美到葉男住處,3人打撲克牌喝酒,酒後劉開口求歡遭拒,竟用近百公斤體重優勢撲倒小美。

檢方追查,葉男從後方環抱小美使其動彈不得,由劉強脫小美衣褲性侵。雖小美試圖推開2人,並哭喊「不要」,仍遭劉性侵得逞;之後葉男又將小美抱到自己身上,以「女上男下」姿勢性侵,劉趁機持手機拍下37秒可於日後用來脫罪的「關鍵畫面」。

一審採信葉、劉辯詞,認為雙方若非合意性交,應不會使用「女上男下」姿勢;二審時,小美出庭還原事發經過,指當時是葉男強行抱起她,她是被迫採取「女上男下」體位,她當時已經崩潰得不知如何是好,加上不勝酒力,根本無法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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