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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為愛復仇 反吃上誹謗官司

新竹檢方依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罪嫌對女大生提起公訴。(資料照)

新竹檢方依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罪嫌對女大生提起公訴。(資料照)

2018/06/25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李姓男子的曾姓前女友,到李男就讀的大學控訴性騷擾且成案,李男因此被記小過,李男的女友陳姓女大生不滿,在臉書上痛罵曾女「揮霍、劈腿成性」,曾女怒告陳女,新竹檢方依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陳女因李姓男友遭曾女向校方申訴性騷擾一事,心生不滿,1月間在臉書上指名道姓寫著「曾╳╳,我男友的前任女友。在與我男友交往期間,去找前男友發生性行為;她不願工作,我男友亦盡力供她花費,直到她父親過世而獲得一筆遺產,開始了揮霍的日子。此人劈腿成性,也因對感情的不忠,與我男友分手。」「曾女至我男友學校之性別平等委員會,以各種謊言及不實指控,檢訴我男友對她性騷擾!」曾女得知後,怒告陳女妨害名譽。

檢方調查,陳女與曾女本不相識,曾女與李男亦無夫妻關係,曾女劈腿與否、與李男相處是否揮霍,顯然純屬私德範疇,任何第三人不得任意將之公開或擅加評論。因此陳女所為,係犯刑法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嫌。

檢方調查發現曾女確實曾於去年10月,到李男就讀的大學性別平等委員會申訴,經委員會調查後,於今年1月決議對李男記小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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