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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捷運攝狼/密錄器藏鞋帶縫 伸腳偷拍甜姊兒

張姓男子將微型攝影機固定在鞋帶處偷拍。(記者王冠仁翻攝)

張姓男子將微型攝影機固定在鞋帶處偷拍。(記者王冠仁翻攝)

2018/07/09 06:00

消防小隊長仗義喊:有變態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失婚又失業的40歲張姓男子,將高畫質的微型攝影機固定在鞋帶處,搭捷運偷拍穿短裙的OL裙底風光,張男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未料伸腳動作太突兀,被同車的台北市消防局後港分隊小隊長賴志魁發現揪住,報警逮人。

警方調查,張男日前搭乘台北捷運從市政府站上車,要前往台北車站附近找朋友。他經過善導寺站時,見到1名身穿短裙、長相甜美的OL,故意走到她身邊,伸腳到裙底下,以固定在鞋子上的微型攝影機偷拍。

同車乘客、台北市消防局後港分隊小隊長賴志魁見他伸腳舉動怪異,大喊「有變態、快報警!」當時列車正要停靠台北車站,賴員攔下張不讓他離去,OL才發現遭偷拍,保全人員聞聲趕至並報警。

男失婚又失業 稱偷拍抒壓

張男告訴警方,近期失業找不到工作,壓力與日俱增,才上網購買「QQ6 mini camera」微型攝影機,透過偷拍紓壓;他還說,偷拍內容純粹自己收藏,沒有外流到網路上。由於微型攝影機無法遙控,他先開啟錄影功能,再靠近被害人身邊,伸腳過去拍攝。

警方檢視記憶卡,確實有該名OL的裙底風光影像,OL氣得提告,警方將張男依妨害秘密罪嫌送辦,並擴大清查有無其他女子受害。

據了解,QQ6 mini camera攝影機十分迷你,採FULL HD1080P高畫質方式錄影,可連續錄影約70分鐘,在拍賣網站約2000元可購得。

警方將張姓男子送辦。(記者王冠仁翻攝)

警方將張姓男子送辦。(記者王冠仁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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