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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殺1個人不會判死」骨爛穿肉虐死邱小妹 處極刑

莊嘉億。(資料照)

莊嘉億。(資料照)

2018/07/11 06:00

受託照顧 惡男鬧出人命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惡男莊嘉億凌虐4歲邱小妹致「骨爛穿肉」,竟不送醫放任女童病情惡化慘死,犯行泯滅人性,新北地院翻轉時下大眾對「只殺一人,法院不會判死」的質疑,昨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莊嘉億死刑,莊嘉億的母親莊劉禎梅阻止社工探視女童,間接害死女童,判無期徒刑。

阻社工探視 惡男母判無期

昨宣判前,審判長特地要求法警加強戒護,在押的莊男獲知結果後,面無表情;莊母未出庭,宣判後受訪說:「我什麼都沒做,會上訴。」

檢警調查,邱女是性工作者,與無業的25歲男子莊嘉億交往,去年10月邱女毒品案入監服刑,把女兒交給莊與其母莊劉禎梅照料。

莊男明知女童想念媽媽,常說「想等媽媽回來」且有不按時吃飯、睡覺等情,竟持鐵棍毆打,還拿毛巾甩臉、出拳痛毆;女童被打成貓熊眼,全身近百處傷口,長期營養不良、皮膚脆弱,甚至右大腿骨折、骨頭從膝關節穿出,莊氏母子卻只拿棉花敷蓋。

邱小妹無呼吸 丟包醫院

去年11月中旬,莊男見女童多處發炎、化膿,只能平躺沒法進食,且出現脫水、意識不清、抽搐等,仍打她巴掌,不肯送醫,莊母則以「帶女童去南部」等由或不應門、不接電話等方式,拒絕社工訪查。

10歲男童﹕妹妹GG了

11月22日,莊與母親外出,要10歲姪子幫忙照料,女童已奄奄一息,姪子一下午只能餵她吃4口飯,莊男回家發現女童無呼吸心跳,竟將她丟包醫院;其姪子事後作證童言童語說:「妹妹GG了。」莊男認罪,其母否認犯行還嗆說,「問心無愧不用道歉」,並當庭下跪哭泣。合議庭認為,女童出狀況後,莊氏母子可預見再不送醫會死亡,卻故意不作為或拒絕查訪,犯行為「不確定故意殺人」,且莊男惡行符合聯合國兩公約中的情節最重大之罪,犯後還以管教為由,合理化自己行為,無悔意,對幼童再犯可能極高才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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