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憲兵猝死 體檢表竟還繼續填

簡志龍在憲訓中心受訓時,因病送醫不治,家屬質疑軍方延誤就醫。(擷取自臉書)

簡志龍在憲訓中心受訓時,因病送醫不治,家屬質疑軍方延誤就醫。(擷取自臉書)

2018/07/18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015年發生的桃園憲兵訓練中心二兵簡志龍死亡案,桃園地檢署調查時意外發現簡男所屬的部隊班級,未確實由個人填寫「體溫、體重、飲水量紀錄表」,而是統一由學生幹部填寫,且因溫度計短缺,也未確實量測體溫,更離譜的是,簡男死亡後紀錄表還繼續填寫,事後部隊周姓中隊長擔心行徑曝光,用修正液塗改簡男紀錄表,桃園地院日前依偽造文書罪將他判處2月徒刑。

怕亂填被發現 中隊長竄改紀錄

判決指出,簡男於2015年11月6日放假離營,8日收假後因身體仍不適、有發燒症狀,向周姓中隊長提出北巿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出具、載有「宜休養3天與門診追蹤治療」的診斷證明書,經陳姓醫官開立證明後,就讓簡男到隔離寢室休養,但簡男情況未好轉,11日送醫急救、隔天宣告不治。

簡男家屬事後指控軍方延誤送醫,檢方調查後,周姓中隊長、陳姓醫官被控業務過失致死罪均不起訴處分;但卻意外發現部隊未確實督促士兵自行填寫體溫、體重、飲水量紀錄表,還有竄改情形。

判決指出,檢方為釐清簡男死因進行調查時,周姓中隊長擔心未據實填寫紀錄表曝光,擅自塗改簡男11月份紀錄表,並將11日體溫欄36度竄改為38.4度,以符合簡男的身體狀況;周姓中隊長被抓包後坦承塗改。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