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草案修正 立委不得遴選法官
2018/07/21 06: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5月底通過「法官法」草案,決議把終審法院法官人數精簡到21人,全為特任官,由「法官遴選委員會」遴定,交給總統任命,但外界發現,草案設計遴選委員會的成員中有2席立委,質疑「政治干預司法」,司法院為化解疑慮,刪除立委席次,期能儘速通過修法。
杜絕政治干預司法疑慮
現行制度下,終審法院法官由「法官人事審議委員會」遴定產生,委員包含司法院院長指定具有法官身分者11人,及各級法院法官互選法官代表12人,司法院認為成員皆為司法院及所屬機關人員,無法反映社會多元觀點,正當性不足,決議把遴選終審法院法官的權力交給「法官遴選委員會」。
「法官遴選委員會」現有成員法官6人、考試院代表2人、檢察官1人、律師3人、社會公正人士6人、司法院院長為當然主席,共19人;司法院5月31日院會決議再加入2席立委,以強化民主正當性,未料招致外界批評,直指「政治干預司法」。
司法院原強調立委僅2席,與其他成員間無利害關係,不會影響遴選公正性,但仍無法抵擋質疑聲浪,司法院長許宗力擔心影響修法進度,與各廳處長討論後,於19日的院會中決議刪除立委席次。
此外,「法官遴選委員會」中的6位法官代表,原由司法院院長提名,法官票選,本次決議改成「一、二審法官」與「最高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各自提名、各自票選出3名代表,增進法官群體自治及代表多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