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院檢之戰惡狼 又拐18少女拍裸照 重求30年
吳嫌一審重判22年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涉嫌性侵22名少女的「彰化李宗瑞」吳秉諺,被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三度聲押,都獲彰化法院裁定交保,以致上演司法界首見的「院檢霹靂火」,一審雖重判吳男22年,但莊珂惠追查發現,仍有18名未成年被害人,昨再將吳男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加重求刑30年。
受害少女已達40人
起訴書指出,擔任菸酒貨車司機的吳秉諺(30歲),常以女網友「林佳佳」、「陳薇婷」身分,在臉書社群張貼「徵求MD(模特兒)」貼文,趁機於留言區尋找看似年幼、貌美的留言者,進一步私訊。
留言訊息佯稱,代言內衣褲、豐胸、私處保養品不需PO文,還可抽獎金、手機等,吸引10多名少女傳送自拍照應徵。吳以色調昏暗、無法確認本人,要求被害人補拍上、下體裸照讓公司確認,趁機記錄。
吳秉諺也以1000至2000元誘惑被害人代言豐胸霜、私處保養品,使被害人拍攝裸露胸部、下體等猥褻照片,或利用臉書、LINE進行視訊,趁機製作被害少女裸體影片,以此要脅性交易。吳男也將猥褻影片上傳至臉書社群供人觀看,直到被害人發現後檢舉犯行才曝光。
威脅被害少女性交易
第一波起訴,未成年被害人22人,一審判吳男應執行22年徒刑;近日檢察官莊珂惠又從吳男電腦查獲一個資料夾,發現5千多個檔案,其中有18人未成年,昨第二波起訴。
今年2月,吳秉諺案件首次起訴,聲押庭中,檢察官莊珂惠認為吳男涉嫌重大,向彰化地院法官聲請續押,當庭法官陳彥志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3萬元交保,莊珂惠氣嗆︰「你是不是中午沒吃飯,腦袋不清楚?」陳彥志認為莊珂惠侮辱公署,要求法警當庭逮捕,引發喧騰一時的院檢大戰。彰檢後續三度抗告仍發回,決定不再抗告,今年5月一審重判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