咆哮後狂撒千元鈔 還在鄰居信箱塞5萬
2018/08/21 06:0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市50歲張姓精障患者日前自8樓住處,拋下至少61張千元鈔(見圖,記者黃良傑翻攝),警方獲報協助家屬將張男送醫,管委會及住戶幫忙拾交6萬1000元鈔票。隔天,張男同層樓的黃姓鄰居發現信箱被塞5萬餘元現鈔,緊急送交警方「招領失物」。
警方雖然懷疑5萬餘元是張男所有,但因張男目前仍住院就醫,必須由他舉證是自己所有、如何遺失,或病發時塞入鄰居信箱?警方也不排除,可能是當時撒錢被鄰居撿拾,放入黃男信箱委託交給警方。
屋簷上全是錢 男被送醫
警方強調,若張男無法證明是自己所有,或因故所遺失物品,半年後將視為無主失物,拾金不昧的黃姓鄰居於半年後,將可獨得這筆5萬多元現金;張男撒錢後,若鄰居拾得不交出,一旦張男或家屬提告,將觸犯侵占遺失物。
警方表示,8月6日晚上6時許,張男不知何故於大樓住處咆哮,並往下撒CD片和千元鈔票,鄰居立即報警,警方趕到將他壓制送醫,並通知張母到場協助。
住戶合力撿拾地上和屋簷上的千元現鈔,共計6萬1000元,將鈔票交還張母。警方表示,張男的家裡似乎還有1、20萬元現鈔,但警方未確認千元鈔的真偽,張母則感謝警方協助將病兒送醫,並找回部分現鈔。
而張男同樓層的黃姓鄰居,事發隔天帶著5萬多元送交派出所,表示在自家門口信箱內,發現被人塞放千元大鈔,還有1包藥包,警方雖懷疑是張男放置,但也只能研判、猜測,先視為遺失物處理,失主必須負舉證責任,若蒙騙領回,同樣觸犯侵占遺失物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