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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2女童 漂漂河之狼2罪起訴

涉嫌性侵女童的「漂漂河之狼」潘姓男子。(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涉嫌性侵女童的「漂漂河之狼」潘姓男子。(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2018/09/26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洛德城堡水上樂園上月發生2名女童在漂漂河遊戲區遭色狼猥褻事件,檢警根據悠遊卡消費紀錄,逮獲剛滿18歲的犯嫌潘敬一;檢方庭訊多次問他為何犯案,他始終避談動機,只不斷說「我錯了!」台北地檢署考量他已認罪,昨依對未滿14歲女童為猥褻行為的2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今年8月12日下午5點59分,潘男首次在漂漂河犯案,他見使用游泳圈的女童在他前方戲水,竟尾隨女童至陰暗處,在漂漂河橋下山洞,伺機指侵落單女童。

檢方調查,潘男以手摀住女童嘴巴,強行撫摸下體;8月28日下午,又以相同手法對另名女童下手;直到女童向父母告狀,有家長在臉書社團提醒其他家長注意,此案才曝光。

據悉,潘男的家境並不優渥,他庭訊時指出,先前除了向父母拿錢修眼鏡,不記得再前一次是何時與父母見面;檢方以他與家人極少聯繫,父母對其約束力薄弱,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認為潘男在公共場所連續隨機猥褻女童,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准押至今。潘男從小疑因雙親視障緣故,屢受周遭歧視,自認被雙親拖累而逐漸疏離,獨自在外租屋,針對他犯下猥褻女童的案件,雙親也覺得意外,還遞狀希望向被害女童道歉及尋求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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