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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同事趕出Line群組 留言「踢出垃圾」挨告

法官指出,既然阿祥在Line上未點名謾罵,不能說阿祥罵的內容是指阿傑。(記者王俊忠翻攝)

法官指出,既然阿祥在Line上未點名謾罵,不能說阿祥罵的內容是指阿傑。(記者王俊忠翻攝)

2018/09/26 06:00

稱並非針對原告 一審判免賠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鐵一名員工阿傑指控同仁阿祥,把他從台鐵產業工會高雄運務段的Line群組踢出去,還在群組上說已把一名「垃圾」踢出去,自認名譽人格受辱,提告向阿祥求償10萬元。阿祥辯稱踢出者不只阿傑一人、說垃圾不是針對阿傑,群組上有數百名成員,他也不認識阿傑。台南地院法官審理認同阿祥說詞,判阿傑不得向阿祥求償這筆錢;此案還可以上訴。

原告阿傑主張,被告阿祥於2016年11月29日深夜操作Line通訊軟體,把暱稱「CHI…」的他踢出台鐵產業工會高雄運務段的群組,隔天上午,阿祥又在這群組上說「垃圾被踢出去了」,已損害他的名譽與人格,因此求償10萬元。

被告阿祥反駁說,他確有把一位暱稱「CHI…」的群友退出群組,也在群組上說「有些人知道運務段有一位亂投訴的垃圾,昨天我已把他踢出去了」,因為他是群組幹部,有保護成員責任,他並不認識CHI…,也不知道CHI…是原告阿傑。

阿祥表示,他踢出的成員不只阿傑一人,還有多人也被踢出,他不是針對CHI…批評是垃圾,沒有誹謗原告的意圖。

原告LINE使用代號 無姓名照片

一審法官認為,此台鐵員工群組成員有300多人,人數經常變動,讓何人退出並非被告一人權限,其他人也可操作,難認踢出群組的行為即構成妨害名譽行為;且原告以CHI…為暱稱,沒有正式姓名與照片,阿祥主張不知道CHI…就是阿傑;阿傑未提供其他事證下,法官也無從認定CHI…就是阿傑。

法官指出,既然阿祥未點名謾罵,不能說阿祥罵的內容是指阿傑,且阿傑也未提出名譽受損的事證,無法據此向阿祥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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