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過通緝16年 栽在沒繫安全帶
2018/10/01 06:00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42歲的男子王明龍16年前因涉槍砲案被通緝,未到案執行,四處躲警察,上下班搭同事車,在租屋處樓下超商解決三餐,日前搭友人車打赤膊又未繫安全帶被攔查,他嘴唇顫抖謊報弟弟身分資料,警一查照片差很大,拆穿通緝身分,他感嘆「還是躲不掉!」只好乖乖入獄服刑。
高市警方上月28日上午在博愛一路見一輛小貨車駕駛及旁邊乘客皆未繫安全帶,上前攔查,乘客王男神色異常且嘴唇顫抖,並報上身分資料。
警方從小型警用電腦查詢後,發現資料照片上的男子與王男有些神似,但嘴巴、鼻子及耳垂明顯不一樣,懷疑他謊報。
王男見瞞不住,才坦承謊報弟弟的身分資料,經清查王男因持有槍械,2002年4月被屏東地檢署發布槍砲案通緝,應執行7年2月,通緝時效到2020年7月,警方將他逮捕帶回偵辦。
王男告訴警方,為躲7年多的徒刑,逃亡了16年多,平時靠打零工為生,行事謹慎低調,請同事開車載他上下班,在租屋處樓下超商解決三餐,幾乎不出門走動,再不到2年就可躲過刑期,卻沒想到僅因未繫安全帶遭警逮捕,警方訊後移送屏東地檢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