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拿親密照逼還分手費 爛男「哀鳳」判沒收

示意圖。(取自蘋果官網)

示意圖。(取自蘋果官網)

2018/11/19 06:00

給了9500元持續騷擾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陳男與鄭姓女友吵架分手後,向她討取兩人出國遊玩的花費9500元,否則要散布親密照片,逼得鄭女匯錢消災;後來她怕照片外流提告,陳男被依妨害自由罪嫌起訴。台北地院考量陳男沒前科且已認罪,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並緩刑2年;而被陳男用來傳送恐嚇訊息的iPhone等兩支手機,認定是犯罪工具,宣告沒收。

32歲陳男與鄭女交往時一同出國旅遊,留下許多親密照片。鄭女指控,去年7月29日至8月1日期間,陳男透過通訊軟體微信發送多則恐嚇訊息給她,甚至夾帶多張兩人分手前拍的私密照,陳男留言要脅她「禮拜一全部錢沒進來,妳的髒事就公開,看誰會要」。

手機是犯罪工具 判收

鄭女擔心私密照片外流,不得已匯款9500元給陳男,陳男卻不罷休,在鄭女匯款後兩天內,持續傳訊息恐嚇,氣得鄭女報警提告。

陳男庭訊時承認傳訊息向鄭女要錢,強調沒有散布私密照片,至於鄭女匯給他的9500元,本來就是鄭女應付的錢。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2024春節專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