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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妳克服恐男症」 工人性侵女酒友

王男竟說「我幫妳克服恐男症」,隨即壓制酒友小芳性侵得逞;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情境照)

王男竟說「我幫妳克服恐男症」,隨即壓制酒友小芳性侵得逞;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情境照)

2018/12/16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王姓工人與年輕女子小芳(化名)到夜店飲酒後,纏著要小芳帶他到香閨續攤,王男酒後欲伸狼爪時,小芳拒絕,並稱「我有恐男症」,未料王男竟說「我幫妳克服恐男症」,隨即壓制小芳性侵得逞;法院審理時,王男辯稱是一夜情,強調對方願意讓他去她家,就是喜歡他,法官未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

判決指出,王男前年與小芳、朋友共5人到夜店喝酒,凌晨結束後王男護送小芳返家,纏著要小芳帶他到住處繼續喝酒,小芳勉強同意,2人喝到清晨,王男見小芳醉倒沙發,將小芳抱上床。

女月事來 竟稱這樣更安全

小芳驚醒反抗,表示她有恐男症,王男卻說他可以幫忙克服,小芳又說她月事來了,王男仍無恥強調「這樣更安全」,性侵得逞。

過程中小芳的阿嬤來電,電話鈴聲一直響,王男一度停止性侵。事後小芳告知同學受害經過,同學勸她報警。

台中地院審理時,王男辯稱是合意性交,但法官查出王男事後傳簡訊「我承認我的錯,喝醉酒太衝動」,加上小芳身上有傷,顯示遭性侵害,台中地院與台中高分院均認定被告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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