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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發文影射死者 被押到靈堂私刑公審

靈堂下跪公審示意圖

靈堂下跪公審示意圖

2018/12/17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陳姓男子在臉書發表疑似影射過世吳姓友人往事言詞,眾多友人在靈堂暴怒,竟聚眾開車前往陳男工作場所,先將他痛毆一頓,再押到靈堂前刑求公審。由於陳男堅稱無辜,慘遭持棍棒打斷鼻子與臉部骨頭,又被逼在靈堂前長跪2小時,直到警方據報趕往救人,新竹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判處4人拘役。

判決書指出,呂姓、許姓及2名陳姓男子等4人的吳姓友人日前過世,4 人因不滿陳男在臉書個人帳號上,發表疑似影射吳男往事言詞,呂等4人分別搭乘2輛車,夥同其他數名姓名年籍不詳男子,自新竹市立殯葬管理所出發,至陳男工作的手機通訊行內,一陣徒手毆打,有人則在旁助勢,多人利用人數優勢,各勾住陳男左、右手,合力強行將他押上車,並迫使陳男坐後座中間,另2人分坐左右側。

眾人押陳男回新竹市立殯葬管理所後,再強拉陳男下車,將其強行帶至小靈堂前「公審」,因陳男並不承認在臉書上發表的言論是在影射吳男,眾人即徒手或持棍棒共同毆打,先是打斷他的鼻子,接著又打碎其臉部骨骼,眾人殺紅眼棒如雨下,接連狂打其頭部及四肢,喝令他在吳男靈堂前下跪,其他人則在旁助勢。

鼻子、臉骨被打斷

陳男在靈堂前慘遭公審、刑求與長跪達2小時之久,警方稍晚接獲民眾報案,才趕往殯葬管理所小靈堂前救出陳男,並將他送醫急診。

陳男因此受頭部外傷、頭皮多處瘀傷及長條狀瘀傷、四肢多處擦挫傷及瘀傷、鼻骨及顏面上頷骨骨折等傷害;不過最終陳男仍未對受傷部分提告,但呂等4人共同毆打陳男並喝令其在靈堂前下跪,均依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拘役45到50日不等,均得易科罰金。

圖為新竹市立殯葬管理所小靈堂區。(記者蔡彰盛攝)

圖為新竹市立殯葬管理所小靈堂區。(記者蔡彰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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