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回收雜物堆滿屋 只能勸導
2018/12/25 06:00
〔記者邱書昱/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環保局簡任技正孫忠偉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雜物只有放置戶外並影響公共衛生、安全才能開罰,堆置室內只能勸導。
孫忠偉說,已請永和區清潔隊清除堆置戶外的災後廢棄物,避免影響公共環境衛生,至於戶內剩餘廢棄物,先由里長取得屋主同意,請環保志工協助搬移到戶外,再由清潔隊清除。
孫忠偉說,民宅戶內堆置資源回收等雜物,因此引發火警或助長火勢,類似狀況屢見不鮮,但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只有影響戶外公共環境衛生或公共安全,才能依法處分並要求改善,如果堆置在民宅內,只能道德勸說或由社區管理委員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