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探岳母 性侵看護 進廁所硬來 反被錄音
2019/01/22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宋姓男子陪妻兒回娘家,卻性騷擾照顧岳母的印尼看護工小莉(化名),還得寸進尺,於廁所性侵害小莉。由於被客廳監視器拍到他進入廁所,加上小莉自行以手機錄音蒐證,取得宋男命令小莉「放輕鬆一下」,及小莉喊叫「不用(不要)」的關鍵證據,台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將宋男判刑5年。
被依強制性交罪判5年
判決書指出,小莉曾向翻譯員反映,宋男會對她動手動腳,翻譯員安撫「要保持距離,保護自己」,仲介公司經理得知後,傳簡訊給宋男的岳父,婉轉提到家人對小莉不禮貌,不料2017年3月4日上午6時許,宋男趁家人外出,小莉到1樓廁所打掃時,尾隨進入性侵。
小莉打電話到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彰化地院審理時,宋男否認犯行,宣稱自己人在2樓,不曾碰觸小莉身體,他卻沒料到,自己的惡行已被客廳監視器拍到。
監視畫面顯示,小莉進入廁所約3分鐘,宋男也尾隨進入,於廁所待了21分鐘,還錄到他進入廁所不到1分鐘,廁所就傳來撞擊敲打聲音,及小莉疼痛呻吟聲。
而小莉見宋男進入廁所,趕緊把手機錄音打開放入垃圾桶,錄下宋男命令小莉「休息一下」、「放輕鬆一下」、「看著我」、「妳聽不懂放輕鬆」,以及小莉呼喊宋男妻子的英文名,及「不用(不要)」等喘息敲擊聲。宋男的律師質疑說,小莉發出呻吟喘息聲,顯示她不是被性侵害。一審卻認為,疼痛所發出的喘息呻吟聲,與一般性行為的喘息呻吟聲,有時難以明確區辨,不能據此認定小莉是自願,小莉雖未大聲呼救,卻也說出「不用(不要)」,曾叫喚宋男太太的英文名,據此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宋男上訴台中高分院被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