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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遭性侵裝睡強忍 夜夜鎖門防狼父

2015/01/06 06: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王姓狼父趁國小五年級的女兒小芬(化名)熟睡,兩度性侵她,小芬雖驚醒,但擔心爸爸生氣,只能隱忍裝睡,事後心理受創,每晚都要鎖住房門才敢睡;台南高分院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罪,判狼父5年徒刑。

小芬和爸爸王男,住在3樓的2個房間,其他家人分住1、2樓。

96年3月某夜,王進小芬的房間,以幫她擦澡為藉口,伸出狼爪摩擦小芬下體,小芬尚未入睡,但不知如何因應,只好裝睡隱忍,遭王性侵。

96年4月某日,小芬在爸爸的房間打電腦,累到熟睡,王竟趁機性侵,小芬雖然驚醒,但擔心爸爸生氣,只好繼續裝睡,也沒有任何口頭或肢體反應。

老師心理諮商揪狼父

同年5月,小芬在學校接受心理諮商課程,向諮商老師提到「睡前都要鎖門,擔心爸爸闖進來」,事件才曝光。

父辯半夜幫女兒擦澡

庭訊時,王辯稱小芬小時候不愛洗澡,他有時會趁晚間到女兒房間為她擦澡,如聞到下體有異味,才會脫掉小芬內褲擦拭,可能因沒開燈,引起誤會,但手指或性器官絕對沒有「滑入」女兒下體。

檢察官偵訊時,曾對王男測謊,結果顯示對他不利,加上小芬指證歷歷,法官認為王為滿足性慾,竟性侵幼女,嚴重影響其身心健全發展,惡性非輕,加上犯後態度不佳,衡酌後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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