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屍驗出新DNA 男子關4年半獲釋
2015/05/09 06:00
〔記者楊國文、吳俊鋒/綜合報導〕呂姓男子被控15年前打死郭姓女友後,製造她遭性侵後被殺的假象,最高法院判呂13年徒刑定讞,但高檢署以郭女左乳房驗出另一男性DNA的「新證據」為由,聲請再審。高等法院認定此新證據足以影響呂男有無獲判無罪的情形,昨大逆轉裁准再審,已服刑4年半的呂男則停止執行,並從台南市明德外役監獄獲釋。
最新染色體技術破解
呂男昨下午獲釋,強調自己被冤枉,案子再怎麼重審,他一定是清白的,最想趕快回家團圓,陪媽媽吃晚飯,共度母親節。
本案是以最新的「男性Y染色體DNA型別技術分析」,獲得重大進展。高院合議庭表示,這是檢方主動以對被告有利事證聲請再審獲准的首例,但此案再審不代表呂男無罪,而是由再審庭針對真正凶手身分調查清楚。
女友左乳有另1男DNA
這起轟動的公園裸屍命案,現年34歲的被告呂男和郭姓女友是在東湖加油站打工認識、交往,因呂疑似認識另名女子,兩人發生激烈爭吵。89年7月21日清晨,郭女被人發現陳屍公園行道樹下,檢警驗屍發現郭女頭部被鈍器重擊死亡,胸部以下全裸,左胸有一明顯咬痕。
檢警在郭女下體發現精液反應,經化驗比對與呂相符,且郭女左乳房上的齒痕也和呂吻合,加上呂未通過測謊,檢方將呂起訴。99年10月,最高法院判呂13年徒刑定讞,同年12月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