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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蘭妮沒爭產 母、胞弟判刑

布蘭妮是藝人王思佳的媽媽。(資料照)

布蘭妮是藝人王思佳的媽媽。(資料照)

2015/06/09 06:00

〔記者張瑞楨、鍾智凱/綜合報導〕藝人王思佳的外公林福財4年前死亡後,家人陷入爭產內訌,王思佳的外婆黃水菊、舅舅林啟煌、舅媽張嘉珍,誤認林福財的負債高於遺產,向法院拋棄繼承後,得知林福財有高達600萬餘元的字畫與骨董,他們想分配遺產,竟由張嘉珍謊稱她偽造拋棄繼承書,再由黃水菊向法院聲請撤銷拋棄繼承;台中地院依詐欺罪,判決黃水菊徒刑半年, 可易科罰金,林啟煌、張嘉珍各判徒刑8月。

至於張嘉珍向媒體記者誣指王思佳的母親林碧霞(藝名布蘭妮)不盡孝道,「我婆婆開刀她也不來看」等,實情卻是張嘉珍不把黃水菊的病情告知林碧霞,林不知母親生病,張嘉珍誹謗與侮辱林碧霞部分,依妨害名譽判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嘉珍否認犯行,林啟煌堅稱他沒有拋棄繼承,法官拿出林啟煌接受電視專訪時所說「我們都拋棄遺產,他們(指林碧霞等人)沒拋棄遺產,反過來咬我們一口」之詞,推翻其辯詞,台中地院判決黃水菊、林啟煌與張嘉珍夫妻有罪,也還林碧霞一個公道,可上訴。

王思佳的媽媽布蘭妮,昨就遺產糾紛發出聲明,指民事部分已各自取回應得之部分;刑事部分,法院已證明她清白,相關指控皆為子虛烏有。布蘭妮說:「倘有心人續為不實指控,本人定將提出告訴,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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