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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癡戀小五女 嘿咻3年餵避孕藥

國小工友染指小五女

國小工友染指小五女

2015/12/13 06:00

在圖書館亂來 判9年

〔記者鄭淑婷、吳亮儀/綜合報導〕「那個角落被書櫃擋住,他要我躺在地板上…」,已婚的葉姓男子是桃園市某國小的臨時工友,竟戀上校內的1名小五女童小樂(化名),2人不倫戀長達3年,葉男大膽在學校圖書館內沒人看得見的角落奪走小樂童貞,2人嘿咻地點更遍及學校圖書館、倉庫、運動教室,次數超過30次,葉男還提供避孕藥,直到日前小樂跟男同學談起這段戀情才東窗事發,桃園地院依和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葉男9年徒刑。

馬偕醫院婦產科醫師翁嘉穗說,通常小學女童第二性徵還沒發育、卵巢也還沒成熟,太早吃避孕藥就是吃進荷爾蒙,若服用過多荷爾蒙,雖然對健康影響有限,但還是可能引發性早熟,服用前最好還是先聽聽醫師建議。

法官及桃園市教育局調查,葉男原本是國小的志工,後來轉任為臨時工友,3年前認識校內年僅11歲的小五女童小樂,小樂懵懵懂懂陷入葉男的追求。

已婚還每月找女2次

小樂指稱,她在五年級下學期某日,葉男把她帶到圖書館一處偏僻角落約會,「那個角落被書櫃擋住,從外頭看不到裡面,葉男要我躺在地板上。」法官查出,葉男大膽在圖書館內奪走小樂處女之身。

判決書指出,葉男在小樂小五時只敢偶爾找她,等小樂升上六年級後,葉男每月大約找她2次,在學校圖書館、倉庫、運動教室、葉男住處發生性行為,即使小樂升上國中,葉男仍不定時邀她返回母校約會,3年來的性行為次數超過30次,最後1次在今年2月中旬,直到小樂無意間跟男同學提起這些事,男同學驚覺不對勁,向警方報案揭發。

據了解,葉男與小樂發生性關係時,正值小樂進入青春期、開始有月經,他擔心小樂懷孕,還多次拿避孕藥給她吃。

這段不倫戀曝光後,小樂的父親非常生氣,葉男苦苦哀求後取得原諒,但遲未履行承諾賠償。桃園地院法官認為,葉男在法庭上並未坦承全部行為,辯稱與女童是兩情相悅、日久生情,卻未考慮女童年紀還小、思想尚未成熟,加上他在辯論終結前遲未履行賠償承諾,依照和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採1罪1罰,判處9年徒刑。

對於本案,桃園市教育局表示,從10年前起,各校的工友職缺就遇缺不補,並沒有臨時工友這個職稱,應該是學校以校內經費聘請的臨時人員,但仍需經過面試、不能有犯罪前科的基本考核才能錄用,最近2年已嚴格管制臨時人員的聘用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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