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娘戀小王 婆婆房產也過戶
2016/01/13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44歲林姓醫師娘與自稱是「神」的同齡王姓男子102年發生婚外情,2人與林女的一對子女同居在林女開設飯糰店內,林女婆婆想將孫帶回家過節,卻被王男鎖喉恐嚇:「要給你死」,此外,王男還慫恿林女將婆婆借名登記在其名下的900萬元房地產,以「假買賣」過戶給他,並破壞該屋門鎖、鐵捲門,新北地院昨依強制、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判王男徒刑4月、毀損罪判拘役30天;共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102年10月,林女與王男突然搬離飯糰店,人間蒸發,劉男因此提告王男妨害家庭,新北地檢署去年1月依相姦罪起訴王男,醫師娘則獲丈夫撤告不起訴,此案新北地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