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價不如預期 屋主告房仲不成
2016/03/15 06:0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張姓男子前年委託黃姓房仲以2100萬元售屋,鄭姓女子出價1750萬元,張男認為價低拒賣,事後因無人出高價,張男請房仲再找鄭女無著,只好以1700萬元改賣給林女,張男認為房仲未盡責造成損失,控告房仲涉嫌背信;台北地檢署認為,房屋是張男自願售出,成交價不如預期非房仲之過,全案昨不起訴。
據了解,張男除控告黃姓房仲涉嫌背信,另要求房仲賠償50萬元賣屋價差及22萬元仲介費,總共72萬元;法官傳喚鄭女出庭作證,鄭女指因該屋周邊有宮廟,才打消購屋念頭,且房仲收取服務費也非不當得利,判張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