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3千金306次 獸父重判2350年
2016/05/17 06:00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雲林縣56歲狼父,6年內對3名未成年女兒猥褻、性侵,次數多達306次,狼父還曾在洗澡時,同時性侵2名女兒,事情曝光後,三姊妹被安置到寄養家庭;可惡的是,狼父仍找機會多次性侵大女兒,事後完全否認女兒指控。雲林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及一罪一罰,判狼父2350年徒刑,應執行最高刑度30年。
一罪一罰 應執行最高刑度30年
判決書指出,從97年起,這名狼父趁妻子不在家時,為滿足性慾,對當時就讀國小三年級的大女兒小雲(化名)猥褻,撫摸胸部和下體,等到小雲小五時,開始對她性侵。
狼父的妻子101年過世後,狼父竟把狼爪伸向當時讀小四的二女兒小花(化名),而小花指稱,曾看過狼父性侵妹妹小夢(化名),3名女兒無一倖免,堪稱人倫悲劇。
103年11月間,小花無意間對老師透露她有「不可說的秘密」,老師察覺其中有內情,深入輔導獲悉遭狼父猥褻、性侵,整起事件曝光後,三姊妹被安置到寄養家庭。可惡的是,就算小雲被安置,狼父仍找機會多次性侵她。
老師察覺不可說的秘密
檢方調查還發現,狼父利用洗澡時,同時性侵小雲、小花,檢察官曾在其家中搜出大量色情光碟。
狼父出庭時,竟辯稱三姊妹下體的傷,是因運動傷害造成,連法官都難以接受他的辯詞。
法官認為,該男子為逞獸慾,連未成年的女兒都未放過,而3名被害人出庭時哽咽落淚,情緒激動,需要社工人員極力安撫,顯見受害很深,狼父罪行重大,因此判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