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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家庭診療室〉參加孫女活動 和前媳婦難互動

2017/08/23 06:00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Q:8歲的金孫女要在學校的音樂會中表演彈鋼琴,我們全家都去捧場,她母親(我的前媳婦)一定也會到場,這個女人離婚時,為了爭奪監護權撫養權,誣陷我兒子許多事。由於有過強烈的負面互動經驗,我的決定是永遠不要再見到她。但我想她必會與她父母一同出席此場合。

如果我見到前親家,我會揮手致意的,但坦白說,我真想要把這個女人當成空氣。我真的很憤怒她以前對待我們的方式,根本不想與她共處一室,但是為了金孫女,我是非去不可的。請問我該如何處理碰到的場面?

A:聽起來妳很疼金孫女,她的生活與妳息息相關,但她還是有媽媽的,身為奶奶,要完全避免見到她母親,似乎是不可能之事。金孫女的人生一些重大事項,如音樂發表會、畢業典禮及其他儀式性的活動都會讓妳見到前媳婦的。來函呈現妳對前媳婦怨恨之深,卻常會有機會相見,對妳而言是很痛苦且憤怒的,身為長輩,妳只能面對現實,接受挑戰,試著表現出合宜的言行舉止。

孩子的成長都是跟身邊的人學習模仿而來的,奶奶與她很親,更是她學習的對象。妳如何對待她母親,她都會聽在耳裡看在眼裡。妳和前媳婦的恩怨與金孫女沒有關係,絕對不能讓她知道妳是如此的不滿,以免造成她以後心理上的困惑與撕裂感,不知該討好奶奶還是自己的媽媽。

前媳婦已經不存在於妳的日常生活中,而在金孫女活動的各種場合中見到時,就將她當成參加此活動眾多人員中的路人甲,用不著生氣或嫌惡。而妳這次在音樂會碰見時,不妨與前親家夫婦握手致敬,然後口頭上向前媳婦打聲招呼即可,態度友善、自然及中性。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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