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政策篇>創造三贏 金管會:比原來更有保障

2017/10/30 06:00

記者王孟倫/專題報導

手機「保固」變「保單」,新措施是否造成不便或困擾?金管會表示,這項政策除了讓消費者有更多權益保障,產險業者也能新增保單收入,電信或手機通路商也能受惠於產險業者的加入,而有更完善保單的服務設計;基本上,這是一個三贏的局面。

手機保單的正式名稱為「行動裝置保險」,問題是,原本好好的手機保固維修,為何要大費周章弄成保單?金管會是否管太多了?

泡水、摔壞 都可獲理賠

對此,金管會官員指出,目前電信經銷商提供給消費者的手機保固方案,不單只是「手機原廠瑕疵保固」,而是包括「人為意外的保固」,像是意外泡水、螢幕破裂、摔壞、甚至遭到輾毀等。換言之,這些並非原廠的商品瑕疵,而是具有保險性質。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現行的手機加價購買之保固方案,已與保險混淆;為強化消費者保障,從明年一月起,消費者的保修方案,將改為手機保單,尤其,「電信或手機通路銷售人員必須考一張手機保單的證照,才能銷售」。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保險局指出,原本的手機保固服務,提供者是電信經銷商或手機通路商,而改成「手機保單」後,改由產險公司提供;而保險業是受到高度監理的特許行業,改由產險公司提供,消費者權益比原來更有保障。

保險局強調,改成手機保單之後,消費者必須支付費用不變,若是在今年底、已經購買的手機保固維修,其舊契約效力也不受影響,換言之,「新措施不會有擾民或不便之問題」。

此外,手機保單改由產險公司負責,是否減少電信業者或手機通路業者之利潤?對此,蔡麗玲說明,以後,手機銷售人員一樣會有賣保單的佣金,這點是不會改變的,尤其,產險公司原本就是設計意外商品的專家,未來,還可以設計出更多不同產品保單種類,對電信業者來說,反而是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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