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封面故事>防制洗錢明年評鑑 蔡政府矢言一定要成功

2017/12/25 06:00

近年我國受理疑似洗錢交易之報告件數。(製表:記者王孟倫)

記者王孟倫/專題報導

因應2018年11月的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跨部會如臨大敵、全面備戰,務必要通過明年評鑑。因為若無法通過評鑑,台灣將被列入洗錢高風險的名單,未來不僅資金進出台灣會受到各國嚴格審查,甚至金融機構要設置海外分支機構,都會受到影響。

回顧過去,台灣其實是APG創始會員國(1997年加入),但從2007年開始,各項評鑑結果逐年往下掉,在2011年更降為與緬甸、寮國等國家同一級數的「加強追蹤名單」內,顯示國內對於洗錢防制工作之輕忽。

兆豐案雪上加霜 力拚評鑑過關

再加上去年爆發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未遵守美方洗錢防制工作,而遭到重罰57億元,為避免此一負面事件,影響到明年的亞太防制洗錢第三輪相互評鑑,於是政府更加速各項修法工作,全力提升我國洗錢防制結構。

金管會官員表示,「洗錢」是指不法分子透過以不法所得購買資產、存入金融機構帳戶,或匯至第三人等方式,讓黑錢漂白,以逃避檢調機關追查的行為;金融機構因為提供各種便利的金融服務,最容易成為歹徒洗錢的管道。

因此,國際標準要求金融機構必須執行確認客戶身分程序,包括瞭解客戶的身分、背景、交易目的甚至資金來源等,以於不法分子透過金融機構洗錢時能夠及時發現。

對於亞太防制洗錢組織明年11月將派員來台進行評鑑,若沒有通過,會有影響?金管會表示,一旦評鑑沒有過關,台灣可能會被列入高風險名單,未來我國與各國的資金往來會受到嚴格審查,這對我國貿易行為甚至各種民間金融往來,都會產生難以估計之衝擊。

由於此事非同小可,因此,行政院特別成立整合各部會的「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並在今年3月掛牌上路,此外,跨部會也多管齊下進行法規修正。

防制洗錢大翻修 接軌國際規定

首先,在去年11月由法務部主導大幅修正「洗錢防制法」,內容在強化洗錢防制法各項規範,包括:放寬洗錢犯罪之重大犯罪範圍,並授權法務部指定特定非金融行業別納入洗錢防制規範,包括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仲介業等六大類,皆有申報義務。

其次,在金管會方面,也配合修正相關辦法,例如:為避免有民眾利用「電子票證」(如悠遊卡等)作為洗錢工具,規定民眾若一次買超過50張無記名的電子票證,就必須確認客戶身分;另外,依新辦法也規定,若是臨時性交易,也就是俗稱「過路客」,其辦理3萬元新台幣以上的跨境匯款時,銀行也要確認身份。

相關新措施,雖然引起立委質疑,有擾民之虞、造成生活不便;對此,金管會強調,國內洗錢防制法規都是在符合國際標準下訂定,目前只在特定情形才要求金融機構要執行確認客戶身分程序。

洗錢防制有斬獲 台灣獲得除名

根據統計,台灣依據洗錢防制而受理疑似洗錢交易之報告件數,明顯大幅增加,從2014年全年僅有6,890件,到了今年截至9月底為15,737件。

在跨部會努力下,我國洗錢防制成果也獲得捷報,原本我國被亞太防制洗錢組織列為「加強追蹤名單」名單,也在今年7月獲得升等移除;接下來,就是要看明年的相互評鑑,能不能過關。

金管會官員表示,若明年順利通過評價,代表我國金流透明度達到國際水準,以洗刷防制洗錢不力的污名;再者,防制洗錢評鑑成功也有助於我國企業或金融機構在海外布局,具有多重實質正面效益。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若台灣沒通過評鑑,光是匯款、到國外設分行都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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