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封面故事〉股東會決勝負 外資態度成關鍵

2018/05/14 06:00

外資投入我國股市概況圖表

記者魏錫賓/專題報導

半導體封測大廠日矽合之前,矽品想與鴻海策略聯盟對抗日月光的購併,但持股50%以上的外資出現反對聲音,2015年10月15日的矽品臨時股東會終未通過提案,使得鴻矽戀破局;後來日月光也順利合併矽品,並在今年4月底重新掛牌上市。持有上市櫃股票市值時創新高的沈默外資,有時也會展現力量,吼出決定公司走向的多數聲音。

持股占總市值4成 投資專業考量

根據金管會證期局統計,截至2018年3月底,外資累積匯入金額達2,113億美元,持有股票市值占總市值的39.59%,持股分佈在不同公司,但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的資料顯示,不計在國外註冊的外國第一上市公司(KY股),外資持股占個別公司股份3成以上,足以左右公司經營者,仍達170餘家。

外資通常透過外銀、保險公司、券商及基金管理公司等機構進入我國股市,基於投資獲利考量,對公司派較為放心,較支持現有的經營階層,不過,因持股比例高、不受紀念品引誘的專業特性,經營階層都不敢掉以輕心,平常就努力維繫關係。

外資穩定力量大 經營團隊要搞定關係

不少上市櫃公司與外資維持緊密溝通管道,定期拜出高階主管,在每季財報揭曉前後巡迴海外,直接向外國機構投資人說明經營團隊的理念與績效,以及未來發展願景與策略,並接受問題詢答、交換意見;而對外資更為重視的大型企業,則會力求財務透明化,不讓外資感覺經營不穩定、或有意料之外的風險,因此,穩定成長的獲利與健全的公司治理,都是說服外資的利器。

過去外國機構投資人在股東會中表達意見時,無法依據其背後實質投資人的贊成或反對意願分別投票,而僅能全數贊成或全數反對,導致部分外資放棄行使表決權,但在2012 年1 月公司法增訂第181 條第3 項「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係為他人持有股份時,股東得主張分別行使表決權。」後,外資參與公司經營策略的擬定,態度更為積極。

股東會要順利過關 外資需求要注意

目前立法院正審議行政院通過的公司法修正案,其中第173條之1將使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份之股東,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雖然有不同爭議,但在保護多數股東的前提下,反對理由均應能化解,若經立法院順利通過,外資力量也將更獲突顯,因為除了KY股外,截至5月11日止,外資持股超過50%的國內上市櫃公司超過60家,比例最高的日月光控股(3711)達79.85%,其次依序是台積電(2330)77.86%、致伸(4915)76.64%、日盛金(5820)73.14%、盛餘(2029)73.06%,外資持股均超過七成。

部分外資並非是大家認定之企業外部的「外國人」,也有不少是公司派資金從外流入的持股;不過,即使親疏有別,但外資已成股東會的要角之一,對外資及其國內保管機構的掌握,無疑是掌握經營權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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