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封面故事〉從反毒反貪到虛擬貨幣 國際洗錢防制不斷更新

2018/11/19 06:00

國際洗錢防制大事紀

編譯楊芙宜/專題報導

近年來,國際洗錢防制發展已從最初打擊毒品走私販賣不法獲利、組織性犯罪、資助恐怖主義及反貪腐收益的洗錢,逐步走向加強反避稅、防堵如利用虛擬貨幣交易等新興洗錢管道,歐、美、亞洲各國不斷更新的反洗錢法令中也反映出此一趨勢。

非金融事業人員 納入防制體系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檢察官蔡佩玲認為國際洗錢防制有兩大值得注意的趨勢:一是把非金融事業及人員納入洗錢防制體系,包括律師、會計師、公司設立相關服務及其他專業人員角色;二是對法人和法律安排(legal arrangement)透明化的要求,這與反避稅趨勢相符。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建議對法人或法律安排等實體的透明性作最低限度規範,2016年「巴拿馬文件」全球名人避稅醜聞爆發即是一例,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並推動全球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共同申報標準(CRS)」的改革。

今年9月起共有102個國家或地區施行CRS,相互交換跨境帳戶資訊,包括中國、香港在內。此外,非營利組織(NPOs)如醫療、宗教、慈善團體的透明化,也是國際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活動的關注重心,主因這些團體的金流活動常被視為風險低而遭忽略,易被犯罪和恐怖組織濫用的可能性升高。

最近幾件消息震撼全球:丹麥最大放款銀行丹斯克銀行(Danske Bank)愛沙尼亞分行捲入歐洲最大洗錢案之一,8年間涉及2,000億歐元(約7.1兆台幣)的950萬筆交易一大部分被視為可疑,丹斯克銀行執行長9月因此下台;荷蘭國際集團(ING)同月也爆發未檢查出客戶可能涉洗錢的醜聞,財務長被開除。國際間享有最嚴格反洗錢法規稱譽的歐盟防制洗錢破功,凸顯其28成員國間缺乏協調的漏洞,已成為被犯罪者利用的致命弱點。

國家間缺乏協調 被犯罪者利用

為了堵住現有漏洞和因應相關監管缺失,歐盟官方近幾月來積極強化反洗錢措施,包括歐洲議會通過新命令,以打擊恐怖主義融資、防制洗錢和緊縮現金流管制。同時,歐盟執委會賦予歐洲銀行管理局(EBA)更大監管執法權,可要求歐盟成員國家的反洗錢監管機構調查本國銀行,並召集一個由這些監管機構組成的新委員會;這將促使EBA成為監督歐洲洗錢調查和監管活動的中心。

虛擬貨幣交易已成為國際防制洗錢的重要監管對象。FATF在今年10月下旬宣布修訂標準,將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的公司也納入監管範圍,包括虛擬貨幣交易所及電子錢包供應商、協助企業ICO(首次代幣發行)的金融服務業者需要申請營業執照或登記註冊。

虛擬貨幣交易 重要監管對象

FATF表示,各國需確保這些虛擬貨幣服務供應商遵守防制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的法規,例如滿足調查要求、監控交易動向、報告可疑活動等,而國際間也「迫切需要協調行動」,以避免虛擬資產被用於相關犯罪活動。

明年將接受APG評鑑的日本及南韓也針對金融機構訂出多項新規。南韓金管會並開始將人工智慧(AI)技術用於反洗錢法遵系統,以協助處理數量更龐雜且系統化的金融交易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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