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財經週報封面故事〉物價指數上漲 最低工資也要調高

2019/01/07 06:00

《最低工資法》草案和現行制度對照重點一覽

記者李雅雯/專題報導

「最低工資法」是總統蔡英文六大勞動政見之一,勞動部去年11月底預告草案,明訂「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設置,及應參採指標及得參採指標等規範;草案預告期間60天,截至今年1月29日止,各界均可向勞動部提出意見,經勞動部法規會討論後 , 才會提報行政院。

現行勞工最低工資以「基本工資」為依據,每年基本工資是否調整、調幅多少,依「基本工資審議辦法」審議,原則上每年第3季審議;目前「基本工資審議辦法」位階僅是法規命令,勞動部為了強化審議機制,所以訂定「最低工資法」以提升法律位階。

每年第3季召開會議 凍薪10年不再重演

勞動部版「最低工資法」草案共計16條條文,與「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有4大差異。首先,現行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原則於每年第3季進行審議,未具備審議會召開強制性;「最低工資法」草案則明訂「應於每年第3季召開會議」,避免重演審議會未召開或召開後未調整的情況。事實上,過去就曾出現「基本工資凍漲近10年」的紀錄,1997年10月基本工資調整後,直到2007年5月以前都未再調整。

此外,現行基本工資審議制度,每年列入參考的參數、指標不一致。為解決該爭議,「最低工資法」草案列出10項參考資料,但應參採指標只有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一項。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CPI年增率是共識性高的指標,物價波動和薪資是否夠用有所相關,所以列入「一定要考慮」的指標。

應參採指標CPI 研究小組先提調整建議

再者,現行制度要求在基本工資審議前先由「工作小組」召開季會溝通討論,「最低工資法」草案則要求專家學者4到6名和部會代表組成「研究小組」,蒐集資料、數據後,提出最低工資是否調整的理由以及具 體調幅或調整區間,以利審議會進行討論。

另外,「最低工資法」草案明訂, 勞動部在最低工資審議通過的次日起10天內,報請行政院核定,行政院應在接到審議結果次日起20天內核定;若行政院不予核定或逾期仍未核定,勞動部應再召開審議會進行審議;二次審議也可能認為原方案是最好的方案,行政院就必須要接受;換言之,行政院只能否決1次。

只能否決1次 政院與勞動部不會不同調

2012年,時任勞委會(勞動部前身)主委王如玄因行政院長陳冲宣布緩漲基本工資,而選擇請辭以示負責,為行政院對基本工資調整不同調的具體案例,未來勞動部與行政院對於最低工資不同調的情況將不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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