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貶損離職員工害他沒被錄用 前東家得賠1.2億

安盛保險集團因暗指前員工表現不佳,遭判賠對方400萬美元。(法新社)

安盛保險集團因暗指前員工表現不佳,遭判賠對方400萬美元。(法新社)

2017/08/15 17:0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加坡法院近日判決一名男子可獲得4百萬美元(約台幣1.2億)的賠償,原因是該男子遭到前東家誹謗,使得他失去到其他公司工作的機會。

根據《路透》報導,克里希南(Ramesh Krishnan)在2005至2011年期間,擔任安盛保險集團顧問經理人,最初他控告前東家誹謗,高等法院先是在2012年判決他敗訴,他在去年7月提出上訴並勝訴,高等法院則在近日判賠他大筆賠償。

高等法院法官表示,上訴法院在去年的裁決指出,安盛在提供背景調查給克里希南打算前往的保德信,以及負責管理保險業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時,沒有遵守所謂的「謹慎責任」。

上訴法院去年認為,安盛提供的資訊有「不完整、誤導、不公平」的情形,還暗示克里希南持續性維持低比率的客戶,但並沒有提供資料證明這樣的數據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上訴法院覺得,這封信導致保德信不願雇用克里希南,並將損害賠償的事宜移送高等法院,法官在衡量克里希南未能在保德信工作的收入損失後,判賠他400萬美元,這與克里希南提出的6300萬美元(約台幣19億)和安盛提出象徵性的1元賠償皆有不小差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國際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