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瑞因福島核災不願避難而自殺 電廠判賠417萬元
2018/02/21 14:19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因311大地震導致的福島核災至今仍讓許多人難以忘卻。在當時,一名百歲人瑞不願離開住處避難,選擇上吊自殺,家人後來對電廠提出告訴,法院判決在昨日出爐,電廠需賠償1520萬日圓(約台幣417萬元)。
根據《朝日新聞》報導,當年高齡102歲的大久保文雄,已居住在福島縣飯館村100年以上,但福島第一核電廠因地震引發的海嘯嚴重毀損,包括飯館村等多處地區被劃為避難區,但大久保拒絕避難,隔天被發現在房內上吊自殺,大久保的家人遂向東京電力提出賠償損害6050萬日圓。
法院判決指出,大久保在當地生活超過百年,已經構成他人生的全部,認為大久保會自殺,確實是因為避難指示讓他承受強大壓力,加上考量到避難生活會給家人帶來負擔所導致。
雖然東電主張,大久保的健康狀況欠佳與次子住院也是自殺理由,避難指示頂多占據極小部分原因。但法院仍認為,應有6成的原因是核電廠事故,4成才是其他原因,因此判決東電需支付417萬台幣賠償金。家人在得知判決後相當欣慰,希望東電能好好道歉,不打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