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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情報機構活動費等2案有罪 朴槿惠添8年刑

南韓法院在今日判決前總統朴槿惠「收受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費案」兩案,共判處8年刑期。(美聯社)

南韓法院在今日判決前總統朴槿惠「收受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費案」兩案,共判處8年刑期。(美聯社)

2018/07/20 15: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因閨密干政案、收賄案,下台受審。南韓法院在今日判決朴槿惠「收受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費案」、「違反公職選舉法案」兩案,共判處8年刑期。

據《韓聯社》報導,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裁定法院朴槿惠「收受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費案」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兩案,檢方原分別求刑12年和3年,法院今日各判決6年和2年,共8年,並沒收朴槿惠33億韓元(約新台幣9600萬元)的資產。

朴槿惠在就任南韓總統期間,與青瓦台3名秘書密謀,收受並挪用國家情報院多達36.5億韓元(約新台幣1億元)的「特殊活動費」,這筆不需報帳的款項,原為國情院用於反間諜活動的專案資金,朴槿惠卻將大部分資金用於個人目的;南韓檢方於今年1月追加控訴朴槿惠涉嫌賄賂,並向法院提出凍結資產訴求。

此外,朴槿惠因閨密干政案,一審被法院判處24年有期徒刑,罰款180億韓元(約新台幣4.98億元)。南韓檢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首爾高等法院今天(20日)召開二審上訴庭,檢方認為朴槿惠沒有悔意,再度要求判處30年有期徒刑及1185億韓元罰金,相當於新台幣32.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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