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攔夜歸女子劫財不成改搶內衣褲!香港警察之子遭判刑

香港一名警察的兒子,24歲劉姓男子在去年凌晨強攔夜歸女子劫財失敗後,竟要求女子交出身上的內褲及胸罩,今(1)日認罪後遭法官判刑28個月。(情境照)

香港一名警察的兒子,24歲劉姓男子在去年凌晨強攔夜歸女子劫財失敗後,竟要求女子交出身上的內褲及胸罩,今(1)日認罪後遭法官判刑28個月。(情境照)

2018/11/01 23:5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一名警察的兒子、24歲劉姓男子,在去年凌晨強攔夜歸女子劫財失敗後,竟要求女子交出身上穿著的內褲及胸罩,今(1)日認罪後遭法官判刑28個月。

根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去年12月12日凌晨,38歲的受害女子步行回家經過鯉魚門廣場一間便利商店時,遭到劉男從後方追上掐住脖子,並毆打頭部,再將她拖行到附近油美苑淑美閣地下緊急出口。

在劉男要求女子交出身上財物時,女子表示沒帶錢包,結果遭劉男推倒並繼續毆打她的頭部,在女子向劉男哀求,表示打死她都沒意義後,劉男才住手,並承諾女子脫下內褲給他就放女子走,沒想到女子交出內褲後,劉男又再要求女子脫下胸罩給他,並在得手後抓著女子的內衣褲逃之夭夭,而受害女子則在事發後呆坐原地約10分鐘後才被路人發現並幫忙報警,警方隨後也循線逮捕犯案的劉姓男子。

據了解,犯案的劉男父親為現職員警,而劉男在2008至2009年間,曾有非禮他人的前科。在開庭時,法官指出,劉男曾因非禮罪被判入更生中心,卻沒有珍惜機會改過,應加重刑責,因此即便劉男沒有性侵女子,仍重判他監禁2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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