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基本法將納入中學課程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香港媒體報導,香港政府教育局課程發展議會上月底通過《中學教育課程指引》,要求將《香港基本法》納入中學課程,學校可自行安排上課時間,教學形式亦可彈性處理,但校長必須向教育局匯報教授內容,例如教授《基本法》哪些條文等。據信此舉與香港近年出現「港獨」及本土主義活動有關,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會長馮偉華質疑,此舉有監控之嫌,即便新增《基本法》課程,也未必可以讓年輕人更愛國,反而增加教學壓力。
星島日報二十一日報導,香港主權移交中國近二十年,基本法始終未納入中學課程,但當局新制定的中學教育課程指引將新增基本法授課要求。據報導,當局要求本地中學必須在初中三年內,預留至少十五小時教授基本法,學校可選擇在不同科目或課外活動中安排授課,讓學生理解基本法與「一國兩制 」。據報導,當局將於明年一月公布上述課程指引。
二○一四年香港爆發「佔領中環」或「雨傘革命」,本土主義和「港獨」呼聲高漲,甚至透過參選取得立法會議席。有人認為,這是香港教育制度不重視歷史課程和教授學生認識基本法所致,因此倡議強化在中學教授歷史和基本法,讓學生了解香港與北京中央政府的關係,同時遵守基本法。課程發展議會是香港特首委任的獨立諮詢組織,負責就課程發展事宜向港府提供意見。
北京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中聯辦)法律部長王振民,十七日在廣東省珠海市出席「港澳基本法研究會」年會時聲稱,港獨思潮之所以出現,是因為《基本法》在香港的憲制地位未被確立,不少人當它是「一部普通的法律」,導致基本法「走形變樣、旁逸斜出」。
王振民認為,香港高等法院稍早前就本土派政黨「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游蕙禎宣誓案的判決,確認基本法「超越香港立法、司法行為」,顯示「基本法在香港具有最高法律約束力」、「基本法比立法會更高」,因此是個「偉大和了不起的判決」,對基本法「具有重大里程碑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