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法 徵人禁問過去薪資
2017/05/19 06:00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繼費城、麻州等地之後,紐約市也將從十一月起禁止雇主面試應徵者時,詢問過去工作的薪資。市長白思豪表示,這項新法將確保婦女、有色種族民眾求職時,不會因過去低薪而面臨新工作雇主開出較低薪資條件僱用,有助消除兩性同工不同酬。
白思豪本月四日簽署這項新法,將在一百八十天後生效。新法禁止所有民間企業雇主詢問職務應徵者過去的薪資,或自行調查其歷來薪資;即便雇主已知求職者過去薪資,也不能作為僱用薪資水準的考量依據。雇主若違反新法,可能面臨最高二十五萬美元(約七百六十萬台幣)罰款。在費城,雇主每次違法將罰款兩千美元(約六.一萬台幣),累犯可能外加九十天徒刑。
儘管這項禁令適用所有求職者,但立法用意特別針對女性及有色種族;整體而言,這些族群的薪資比白人男性低。
雇主根據過去薪資擬定求職者基本薪酬,可能造成歧視女性。全美從事正職工作的婦女平均薪資僅約男性的八十%,而且是從男、女就業者的第一份工作就存在同工不同酬現象,有色種族婦女的同工不同酬問題更嚴重。
此前,麻州率先通過類似法案,將於明年七月生效;費城原訂本月二十三日實施,但代表六十萬家企業的大費城商會以侵犯雇主言論自由權,以及讓公司更難制定薪資、吸引頂尖人才為由,上月控告市政府,法官下令暫停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