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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電恐釀火 美籲各國飛航禁托運

美國警告,筆記型電腦等大型個人電子裝置,可能因為鋰電池過熱,進而釀成毀滅性大火,因此呼籲各國航線,禁止乘客將這類產品托運上機。(美聯社檔案照)

美國警告,筆記型電腦等大型個人電子裝置,可能因為鋰電池過熱,進而釀成毀滅性大火,因此呼籲各國航線,禁止乘客將這類產品托運上機。(美聯社檔案照)

2017/10/21 06:00

〔編譯陳正健/綜合報導〕美聯社20日報導,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近日向聯合國轄下單位國際民航組織(ICAO)提出報告指出,筆記型電腦等大型個人電子裝置,可能因為鋰電池過熱,進而釀成毀滅性大火,因此呼籲各國航線,禁止乘客將這類產品托運上機。

FAA的10次測試顯示,當筆電上的充電鋰電池過熱,同時又靠近噴霧劑產品,足以引發讓飛機上火警控制系統失效的爆炸,若火勢未受制止,恐導致「失去飛機」。

諸多測試中,將一個完全充電的筆電放在手提箱裡,並在電池旁放置一個加熱器,使其發生「熱失控」,結果電池溫度持續上升。在一次測試中,上述筆電被綁在一個乾洗髮噴霧罐上,結果幾乎立即引發火災,火勢快速增長,噴霧罐可在40秒內爆裂。

測試顯示,由於火勢快速擴大,飛機貨艙上使用的海龍(Halon)滅火器系統,無法在爆炸前撲滅火勢。如此爆炸可能不足以對機上造成結構性損害,但可能破壞貨艙,導致海龍外洩,結果無法防止火勢蔓延。

另外,其他測試則將筆電電池與指甲去光水、手部清潔劑或消毒用酒精等潛在危險消費性產品,一同包裝在行李中,結果也導致大火,但沒有造成爆炸。上述噴霧罐和消費性產品,都被允許放在行李箱中托運。

為此,美國聯邦航空總署在報告中建議,航空公司不應讓大型個人電子裝置托運上機,除非通過特別允許。國際民航組織於本週與下週在蒙特婁舉行會議,上述建議已列於議程之中。

除了筆電,充電鋰電池也用於手機和電動車等消費性產品上,但若有製造瑕疵、毀損或暴露於高溫、過度充電等情況,則可能發生自燃,燃燒溫度可達攝氏1100度,接近飛機鋁製材料的燃點。

據統計,自2006年以來,電池引發的飛機內火災,共造成3架貨機毀損,4名飛行員死亡。今年初,美國曾以安全為由,禁止來自10個中東機場的旅客攜帶筆電赴美,此項禁令之後於7月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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