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咖啡致癌? 加州擬要咖啡店加註警語
2018/02/02 06:00
〔編譯周虹汶/綜合報導〕喜歡每天喝上一杯「星巴克」(Starbucks)嗎?美國「有毒物質教育與研究委員會」(CERT)引美國加州通過的《一九八六年飲用水安全與毒性物質強制執行法》(又稱《六十五號提案》),和它纏訟八年的官司,預期近幾個月判決出爐。有鑑於「肯德基」薯條十一年前就已敗訴,日後在美國加州享用零售咖啡,若看到杯上「致癌」警語可別訝異。
《六十五號提案》規定,州政府須公佈及更新已知可導致癌症、先天性缺陷及其他生殖傷害的化學物質清單;且要求貨銷加州的企業,若產品內含前列名單上的化學物質,就得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
CERT二〇一〇年四月因此控告「星巴克」等十餘家企業,因烘焙咖啡中的丙烯醯胺(acrylamide)為上述清單一員,更是該法案在〇七年讓肯德基薯條成為判賠首例的原因。
事實上,星巴客在庭上原本具有優勢,卻自稱咖啡中丙烯醯胺少到無足造成致癌風險,才讓法官搖頭。目前已有三家企業甘願受罰及加註警語,星巴克等被告依舊奮戰,但近幾個月應該就會有最終結果。
儘管《六十五號提案》為消費者健康把關,仍偶爾引來為德不卒批評,例如一五年列雙酚A(BPA)為毒物但隔年旋即除名;另一方面,又遭不擇手段的律師利用,拿它敲詐企業。「聖塔克魯茲咖啡烘焙公司」(Santa Cruz Coffee Roasting Co.)一三年就不甘不願地在商品上張貼警語標籤,但稱「立意良善的法案遭特殊解讀」,「大大浪費我們的金錢和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