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滅族 末代赤柬領袖終身監禁
〔編譯魏國金/綜合外電報導〕曾在一九七○年代殘暴統治柬埔寨的共黨政權赤柬尚存活領導人:九十二歲、人稱赤柬「二哥」的農謝(Noun Chea)與八十七歲的前國家主席喬森潘(Khieu Samphan),十六日因種族滅絕罪成立,被判終身監禁。兩人律師皆表示將上訴。該案是專審赤柬違反人道罪行的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ECCC)首度做出種族滅絕罪判定。
赤柬「大哥」、總書記波布一九七五年至七九年獨裁統治期間,共有一百七十萬至二百二十萬人、約柬國四分之一人口,慘死於過勞、飢餓、酷刑、疾病與大規模行刑。二○○六年,在聯合國的支持下,柬國與國際法界人士成立ECCC。農謝與喬森潘已因一九七五年波布奪權後的金邊強撤行動而被該法庭判處終身監禁。
涉大規模屠殺 兩人都要上訴
ECCC首席法官聶農十六日宣判說,赤柬為建立「沒有階級的無神同質社會」,鎖定占族穆斯林與境內越南人進行種族滅絕政策,占族社群被驅離、分散,迫使其被同化,「許多占族人被逮捕,並被大規模屠殺」;而越南軍民則被認為是間諜,他們在S-21監獄屈打成招後就被行刑。兩名被告與波布握有最終決策權,因此對所有罪行、包括種族滅絕皆有責任。
喬森潘與農謝十六日皆出庭,不過後者在開庭四十分鐘後因背痛離席,他在獄房透過連線聆審。看起來孱弱憔悴的喬森潘在法警的協助下,站在被告席聆聽判決。數百民眾、包括數十位占族穆斯林與僧侶湧入法庭旁聽,七十二歲的占族穆斯林洛撒說,在赤柬政權期間,他失去太多家人,他對判決感到滿意。當時許多僧侶也被迫還俗或遭殺害。柬埔寨文獻中心首長尤張說,該判決「確認受害者的集體人性及其承受的駭人痛苦」,「它或能提供柬埔寨歷史的恐怖篇章告一結束之感」。
審判耗三億美元 僅三人有罪
ECCC成立迄今十三年,相關調查與審判耗費三億美元,卻僅判過三人有罪。第一起判決是二○一○年S-21首腦康克由被判終身監禁,另兩名赤柬領導人:赤柬「三哥」英沙里與「赤柬屠夫」塔莫在判決前病逝,波布於一九九八年死亡。外界認為,在政治不斷干預下,該案也將是ECCC最後一次審判。曾經是赤柬同志的柬埔寨總理韓森,屢次警告為了國家安定,將不會容許ECCC進行更多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