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歐協議草案若未過 六大方案因應
英國國會預定十一日表決首相梅伊提出的脫歐協議草案,若該草案直接獲得通過,或以可相容於該協議的附帶修正案通過,明年三月二十九日「脫歐日」之前,該份脫歐協議將可正式生效。
若過關 明年三月底前生效
若草案未通過,或通過與該協議不相容的附帶修正案,則梅伊政府須在二十一天內提出因應方案,再交由國會決議。最可能的六大因應方案,包括無協議脫歐、國會二次表決、與歐盟重新協商、提前大選、二次脫歐公投及不信任投票等。
◎無協議脫歐
國會可就脫歐協議提出意見,但相關提案最後仍需由政府付諸實行。若國會和政府僵持不下,英國將於明年三月二十九日「脫歐日」自動「無協議」脫歐。這段期間,國會也可能表決通過支持「硬脫歐」。
◎國會二次表決
國會不應在同一會期就同一議題進行二次表決,但政府若能改進此前未通過的脫歐協議,提出不同版本的草案,國會仍可就新版協議再次表決,推翻第一次表決的結果。
◎與歐盟重新協商
英國政府可以未獲國會同意為由,要求歐盟就脫歐協議重新談判。歐盟可能拒絕協商,也可能同意重新談判,甚至同意展延《里斯本條約》第五十條規定的兩年脫歐期限。不過,展延脫歐期限須獲得所有歐盟成員國同意。
◎提前大選
為解決僵局,梅伊可要求國會提前舉行大選;該提議須獲得三分之二議員支持,大選最快可於表決通過的二十五個工作天後舉行。
◎不信任投票
國會可對梅伊發動不信任投票,逼迫政府妥協;梅伊也可自行發動不信任投票。梅伊贏得不信任投票後可樹立權威,輸了則可能面臨倒閣、重組政府;政府重組後,脫歐政策極有可能改變。
◎第二次脫歐公投
政府可宣布舉辦第二次脫歐公投,但籌辦脫歐公投必須重新立法及公告,最快也要二十二週,顯然無法在明年三月二十九日「脫歐日」前完成。
資料來源:英國廣播公司
整理:編譯劉宜庭